今天吃过午饭,就想散散步。我沿着路往上走,忽然看见马路对面有个公园。

这个公园我听同事领导聊过,但我以为它离我很远,没想到跟公司不到一公里,就两个十字路口的距离。

过马路到公园门口时,却看到吃午饭碰到的父子俩。儿子应该是学生,长得高大,印象深是因为在吃肯德基时,儿子想要带装食物的包装桶走,应该是跟游戏或者动漫的联名。但他父亲并不乐意,说着这个别带走了,你带它干嘛。儿子执拗地拿着,最后父亲非常无奈,跟儿子离店。

公园十分干净,草和树都很绿,这让坐办公室久了的我,只觉眼睛放松,忍不住想要多欣赏一下。

人也不多,毕竟是周五,也很少会有打工人像我这样跑来公园逛,一般都是饭后睡觉,养精蓄锐。

对我来说,散步的好处是能消消食,解放一下眼睛,让大脑发散思维,想一些杂七杂八的事。

但我不敢坐在椅子上停留,因为深圳蠓虫喜欢徘徊在树荫、草地上,一不留神脚上全是细小的蠓虫。它们比蚊子还可恶,脚上被咬过后,会有小红痘,奇痒无比,过两天面积变大,颜色转深,变成黑色,如果不幸被咬十来个包,场面只会惨不忍睹。

所以我只能走,漫无目的地走。

出公园时,我想到一个写作选题,匆匆写在微信上。但下班回来后看已经收藏过的一篇文章,就觉得再写就是拾人牙慧,所以作罢,只能聊聊说点无足轻重的有足小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