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熬夜看一本网络小说,今早醒来还没睡足,又翻开手机继续看,随后才补觉。这给我的教训是,以后不要在晚上看新的网文。
在网络小说里谈论文学是一件令人发笑的事。网络小说字数动辄两三百万,还要兼顾读者的理解能力,语言朴实,你会发现很多畅销的网络小说文笔都很简洁(俗称“小白文”),曾经顶流网文作家中,天蚕土豆、唐家三少、我吃西红柿等就是此类。
另有一类网文作家不满足于此,想用文笔为小说增色一二,但能兼具故事和文笔的少之又少。在我读过的网文作家中,会犯“文青病”(让角色遭受苦难,对于目前的网文观念,这算大忌)的有猫腻和烽火戏诸侯,文笔华丽的有管平潮,让文笔与故事完美结合的有烟雨江南、柯山梦、爱潜水的乌贼和榴弹怕水。
但鲜少有网文一本正经地谈论文学,《我不是文豪》就这么做了。这本网络小说开篇惊艳,主角王子虚梦想拿到诺贝尔文学奖,在单位里籍籍无名,有空就码字。有的人写着写着就出名了,例如刘慈欣;但还有更多人一直在写,也一直没人看。
《我不是文豪》的开头极其用心。王子虚的烟头把铁柱变成剑龙,对稿费的想象,读诺贝尔文学奖作品的场景,随手写出的惊艳脚本。你甚至能在一本网络小说里,看到渡边淳一、博尔赫斯、大仲马,甚至是海明威的冰山理论、小说母题等等。我的文学阅读量十分匮乏,常让我惊叹作者的阅读量。
这本书并非文抄类。文抄在网文中属于一个套路,主角穿越到古代时,脑海中有大量诗词,在必要时能起到装逼打脸的效果,让土著们震惊主角的惊艳才华。猫腻的《庆余年》,愤怒的香蕉的《赘婿》,孑与2的《唐砖》,怪诞的表哥的《满堂华彩》皆有此类情节。
一本写文学,主角却不文抄的小说,就足以让人敬佩。随着阅读深入,到中期发现《我不是文豪》还是落入网文的窠臼,王子虚的愤怒有几分《我是余欢水》的影子,那种面临绝境,直接掀桌子的癫狂,自然有了网文本身的爽感。
既然是网文,该爽还是要爽。小瑕疵是反面角色的塑造稍显刻意,办公室小郭、老油条领导、拜金前女友,就是坏到纯粹,刻意制造冲突,就为了主角堂而皇之打脸。最后角色惨败,读者乳腺畅通,直呼爽快。
《我不是文豪》目前有一百二十章,38万字,大概是一本实体小说的体量,要知道《百年孤独》也才26万字。但在网络小说领域,它的字数算少,《斗破苍穹》有533万字,《诡秘之主》446万字,更别说《凡人修仙传》有770万字。因此读到现在,对于主角如何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依然毫无头绪,只能等作者慢慢写。
如作者野亮本人所言,这本书的数据想必不会太好,毕竟在一本网文里读文学,颇有些不伦不类,也不够爽。
《我不是文豪》里的王子虚有大才。他写的脚本掀起网络热潮,投稿的小说排名第一,修改的公文让人称赞。用《易经》的话是“潜龙勿用”,胸藏锦绣而郁郁不得志,此时展露峥嵘,贵人相助,正是“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”。
王子虚前9年的模样,使我想到陈春成的短篇《传彩笔》(收录于小说集《夜晚的潜水艇》)。
这篇小说里,也写到一个热爱文学,同样没啥名气的人。有一天在梦中接到一支传彩笔,能写出最伟大的文字,记载无穷的时间,坏处是只有自己能看见。这个小镇作家从初期的惊艳,到中期的熟练,直到后期的落寞,因为写得再好也无人欣赏,只有自己反复品味。
可见文字还是要给别人看的。王子虚埋头看书写作,最后看到垃圾小说受人追捧,不入流的作品也能刊登,慢慢生出一股怨气,郁结于胸。有的人就会变得愤世嫉俗,他们能写出更优秀的文字,可不受世界认可。即便如梵高逝世后作品才被世界嘉奖,但迟到的嘉奖对于逝者来说,毫无意义。
值得说的是《传彩笔》文笔精妙,盛满了想象力,精准、细腻、轻盈的文字不断外溢,一如陈春成的风格。下面贴一段让诸君感受下:
“起初,我的脑子像一面巨大的中药柜,词汇分门别类地躺在无数抽屉里,我清楚它们的位置,熟练地抓取需要的文字,配成需要的句子。该芬芳的芬芳,灿烂的灿烂。到后来,文字纷纷扬扬从天而降,我像在雪中舞剑,总能在万千雪花中击中最恰当的一朵。当我要使用比喻时,我仿佛洞晓了万物之间隐秘的联系,凭一个比喻就能将彼此接通。所有意象都蹲伏在肘边,听我号令。斟酌音韵就像编织花环一样容易。我熔铸月光,裁剪浮云,掣长鲸于碧海,我统治天上的星星……”
一瞬间,小镇作家和王子虚在我脑海中,身影重叠。《我不是文豪》里能够循着网文的脉络,主角作品开始带来名气和财富,人生逐步向上。
而《传彩笔》的小镇作家,写尽所有文字,“饕餮过诸神的盛宴,从此人间脍炙都索然无味”,作者和读者都只有自己一人。当传彩笔流向他人,此后所写的字能公之于众,供人阅读,但他再也看不到、写不出如星河般璀璨的文字。